请委托方置备的资料(含无形资产类)

1.委估资产产权证明
2.购入资产的原始发票(发票抬头应为资产占有方)
3.公司章程
4.开业验资报告书
5.营业执照*(复印件)如为新办公司,应附‘名称核准通知’
6.有关报表、帐册、凭证
7.相关的合同、协议等法律文件
8.相关的审计报告
9.资产存放地点证明
10.委托方承诺函*
11.委估资产(机器设备)明细表;
12.进口设备的合同、报关单、商检文件、技术及使用说明书(以中文为准)等
13.有关诉讼赔偿、背书、承兑、保证、担保、抵押、质押等或有事项的文件(复印件)
14.同类设备(或软件)国际与国内市场现行价格(注明资料来源)*
15.专利证书*
16.软件登记或备案资料*
17.专有技术鉴定资料*
18.财务测算报告或过去收益确认资料或市场占有证据,如中标通知书或已获得的订单*
19.获奖证书或行业资质、准入证书或文件、技术鉴定文件*
20.相关或类似软件的描述,与之在技术及经济上的比较*
21.有关媒体的相关报道*

*号部分为无形资产或软件项目须准备的资料

委估方应为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提供的必要条件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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